睢宁法院四项措施预防暑假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吴艳 发布时间:2012-06-12 浏览次数:344
暑假通常是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期,针对这一情况,睢宁法院及早预防、措施早做。
送法进校园,预防针提前打。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及特点,该院少年庭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集中进行普法宣传,先后送法进校园、开展模拟庭审、进行案例分析指导、组织参观未成年人服刑地等活动,使在校师生知法、识法进而守法、用法,较好的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管齐下,扫除犯罪诱因。针对校园外各种网吧、KTV、老虎机等可能诱发在校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该院派专人排查,确定目标后会同公安、城管、妇联等部门予以联合整治。对一些经常在校园外盘桓侵害在校生利益及引诱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小混混”,该院及时与其家人及公安联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在校生的合法权益。
深入社区、家庭,共建“保护伞”。暑假期间在校生脱离学校管理,而家庭监管又比较薄弱,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少年庭深入辖区社区调查,了解辖区内在校生的情况,与社区负责人及在校生家长订立“守护守则”确保在校生暑假期间不脱离监管,在管理上没有时间及区域的盲点。定时组织在校生开展有意义的课外活动,预防在校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法院、社区、家庭共建 “保护伞”,保证在校生暑假期间安全过渡。
与培训机构牵手“绿色生态园”。针对暑期设立的培训班等机构,该院主动上门沟通,促使培训机构在暑期不仅要承担起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更要做未成年人良好行为的引领者,保证暑期培训学生行为规范,亦无诱使未成年人犯罪的隐患存在。各培训机构对暑期培训学生的行为安全同样予以高度重视,提前检查、早做安排,构筑“纯绿色、无污染”的“生态园”环境,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