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把调解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之举,取得明显成效,案件调撤率在条线中一直保持领先位次,并连续四年实现案件零发改、零投诉、零信访。

 

构建诉调对接的平台,坚持诉调与民调并举。建立健全以法庭为中心,辖区内各镇调解中心、各村(居)调解委员会、各组调解员为成员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适时、适地、适人进行协助调解。对涉及到各相关镇村组的当事人,由各镇村组调解组织派员参与案件诉前、庭前、庭中、庭后的全过程调解。对跨区域纠纷,则由法庭主导,组织各相关镇村组调解组织联合进行调解。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采取定镇包村的方法,审判人员分别与辖区各镇结对,开展庭镇和谐共建。规定各审判人员每周必须安排一天时间驻镇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共同基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诉前。

 

发挥个案的辐射效能,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该庭不定期选择一些具有一定影响或典型意义的案件深入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理,并组织基层干部群众旁听案件审理,通过个案的审理和法官就案说理讲法,达到审理一案、明晰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注重法官释明权的运用,确保输赢皆服案结事了。坚持把释明权的运用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做到释法到位、明理到位、解疑到位,用听得懂、记得住、想得通的语言,化解当事人各种疑虑,确保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服气,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