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向孩子们“倾斜”-润州法院维护青少年权益
作者:房东升 发布时间:2010-05-31 浏览次数:296
5月26日早晨,走进长江之滨,金山脚畔的润州法院,记者迎面就看到一幅充满鲜花和掌声热闹的场面,这里正举行镇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为润州法院启园命名为 “”举行揭牌仪式。随后,一群小学生在该院的“启园”感受传统道德和现代法制的气氛。这就是润州法院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缩影。
特殊的“启园”: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先锋旗帜
正义女神在这里安家落户,獬豸神兽伫立园中意寓执法公正;44块碑刻表达了兄弟谦让、家庭和睦、夫妻恩爱、邻里友好、诚实守信等主题,启迪人们减少诉讼,化解纠纷;另外22块碑刻表现了古代官员和老一辈革命家两袖清风、执法如山的故事。浓郁的法制文化气息融入优美的江南园林风光中的启园是镇江市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必不可少的好去处,“做法官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愿望,宣读誓词让我们的心灵得到洗涤和升华”是孩子们参观启园后的心声。在有些活动中孩子们还会穿上法袍,敲响法槌,体验做法官的光荣和神圣,宣读 “立志做法官倡议书”。
“同学们,你们要立大志、懂法律、慎交友,洁身自好,远离网吧,好好学习......”,另一个早晨,朱方路小学法制副校长、润州法院法官庭李鸿梅法官在早晨的全校师生晨会上作了题为“网吧与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题教育。该院以辖区中小学校为平台,积极拓展法制教育的范围,针对不同学校的特点、情况,在讲课内容上突出重点、对症下药,鼓励孩子争做品学兼优,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
该院将学校法制宣传工作持久化,形成了一套“点、线、面”全方位结合教育的方法,即以法制基地为重点,以普法教育为主线,以案例宣传为层面,配合学校开展素质教育,针对学生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观摩庭审等法制宣传。目前已与辖区内10余所小、中及中等技术教育学效建立了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协作关系。
特殊的18日:青少年维权帮教的点睛之笔
每月的18日是润州法院的青少年“维权帮教日”,这一天该院少年庭的全体法官都要放下审判工作,专门为须要帮助的失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服务。
“我们在外面并未受到歧视,特别是法院的法官们还派我们到帮教基地去实习学习技术,生活很充实,也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希望你们早日出来。”“在里面才知道自由的宝贵,我们会好好改造,早日出狱,出狱后我们要互相监督,希望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 4月18日,镇江润州法院组织该院判决的非监禁刑和监内服刑的少年犯在江苏省第一少管所进行交流,高墙内外的孩子互相倾诉内心的感受。据润州法院法官介绍,虽然法院的各种帮教措施很多,但非监禁刑和监内服刑的少年犯互相交流非常重要,他们往往有类似的失足经历或者家庭、生活环境,能够起到警戒作用。而相似的切身感受使他们更能敞开心扉,对是非善恶有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巩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帮教成果。自去年以来,该院组织监内外失足青少年开展10余次交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联系和沟通,拉紧维劝帮教网络,和区关工委联合利用关工委的“五老”资源,对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犯实行一对一、二对一的帮教工作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做人、尽快回归社会的工作局面。定期到辖区派出所、社区,重点考察一些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犯。定期将辖区缓刑少年犯召集至院部,举行“缓刑少年犯集体回访”活动,采取“法官再说法”、“失足少年谈体会”,对少年犯进行面对面的帮教,以强化和巩固缓刑对特定适用对象的社会效果。
2005年以来,润州法院因判决缓刑、管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进入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620人,占全部被告人数的27.47%,进入社区矫正人员中,系初犯、偶犯的占98.5%,未成年的占13%,因触犯法律被撤销缓刑的有12人。为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润州法院结合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主动与社区、司法所、公安等部门对接,形成帮教合力。近年来,该院通过深入矫正对象家中走访、考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庭审和参加公益劳动,让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唤起对社会责任感,促使并已有68名矫正对象依法按期解除矫正期,回归社会。
特殊的审判: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爱心呵护
走进润州法院五楼的少年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干净的圆桌,这却不是普通的会议桌。在刑事案件中,法官检察官未成年被告人辩护人以及被告人父母老师围坐在桌边,以温馨的环境,谆谆的教诲完成审判程序,挽救失足少年;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法官们注重调解和解,各方在圆桌旁心平气和坐下来,通过近距离庭审方式,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加上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有利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情形下,达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就在上个星期五,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在少年庭举行,这是专门为犯罪的小强举行的。听证会对小强平时的一贯表现、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等方面进行评议。在通过学校教导主任、社区妇联王阿姨和邻居李大爷的综合评价后,法院最终决定对17岁的小强适用缓刑。小强妈妈留着眼泪,感谢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感谢听证会给了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院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优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优先和特别”保护,做到“三优先”、“三穷尽”。即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执行中做到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财产线索外;在审中和审后力求直接送达、主动调查、调解前置、社会参与、亲情影响、柔性庭审、国家责任、回访帮教。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那是土地园丁的无私奉献;花儿为什么这么艳,那是阳光雨露的爱心滋润。润州法院倾尽全力维护青少年权益,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地,三个延伸,四个探索”的工作思路,以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工作中心,办好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维权帮教基地,将涉少向审判向学校、社区、家庭三个方向深层次延伸,深入探索刑事未成年人非监禁刑听证制度、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人优先特别保护机制、刑事附带民事未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受害人的双重保护机制以及未成年人罪犯重归社会帮教机制,推动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