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集中审结了14件危险驾驶案件,1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实刑并处以罚金,凸显了法院惩治此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据悉,这14起案件均系醉酒驾车引发,被告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最低为0.96mg/ml,最高竟达2.44mg/ml,均超过了0.80mg/ml的“警戒线”。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发现,这些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大多为初中乃至小学文化,虽知道“醉驾入刑”,但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醉酒后驾车不会被公安机关查获。此外,驾驶员无证、车辆未经技术检验等违章现象突出,有6起案件即属此列。

 

针对上述情况,滨湖法院一方面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醉驾犯罪,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另一方面则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普及“醉驾入刑”法律知识,纠正错误观念、杜绝侥幸心理,力争从源头减少危险驾驶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