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改进审判作风”活动
作者: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262
近日,启东法院按照南通中院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改善不足,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上新台阶,法院公信力再提升。
组织一次座谈。通过邀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座谈,走访案件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等形式,对法官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庭审作风、外出办案等情况进行广泛调查,摸清底数。
采取两种教育方式。以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方式,正面以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组织庭审观摩等,进一步规范审判行为;反面以观看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代价》、最高院《关于近期基层法院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的紧急通报》的通知等,要求干警时刻遵守各项纪律。
坚持三层管理办法。专门成立“改进审判作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负责整改活动的部署。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召开庭务会,组织学习、讨论和查找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干警个人对自己负责,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方向。
利用四处宣传阵地。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报刊等为载体,广泛宣传改进审判作风的目的和意义,引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主动约束自己的司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并将相关规定和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完善五种监督渠道。一是各部门干警相互监督,察觉有干警违反规定,相互直接提醒。二是院、庭领导履职检查监督。院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将此作为自己“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检查。三是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监督。监察室协调院督察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尤其是对热点部门及热点岗位重点检查,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即开出督察情况告知单并要求整改。四是干警家属业余监督。以部门为单位邀请干警家属召开座谈会,请他们监督自己的亲人在业余时间亦要执行好规定。五是收集交流内外监督信息。定期开启举报信箱及email,保持监督电话24小时畅通。定期与司法局组织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