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水法院在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谋划提高公正审判执行的能力。该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立案环节开始,采取导诉、立案调解、诉讼事务提示、诉讼风险告知、诉讼费缓、减、免等措施,积极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努力营造和谐的立案审判氛围。

 

规范立案司法行为,依法受理各类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首先是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庭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该院立案法官十分注重着装仪表与言行举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受理,一刻钟内即可办完立案手续。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一次性讲清不予受理理由。对疑难复杂纠纷,收下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审查结果。对群体纠纷,及时请示汇报。对起诉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告知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对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案件处理流程或时间的,不以与立案工作无关为由拒绝回答。在立案登记前,该院立案庭首先要向起诉人发放一份《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请起诉人认真阅读其内容,并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上签名,以此增强起诉人的诉讼风险意识。该院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凡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及时为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进行诉讼事务提示,指明纠纷解决途径。凡到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或咨询的当事人,立案人员都要向他们发放一份《涟水法院诉讼事务提示书》,对当事人的诉讼事务给予郑重提示。一是提示当事人,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多种,慎重考虑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建议当事人选择最为合适的解决纠纷方式。二是提示当事人,现在社会上有一些无业人员靠欺骗无诉讼经验的人为业,注意了解法律服务人员的声誉和业务能力,谨防受骗。三是提示当事人,谨防有人以向法官送礼、请吃等名义骗取钱财。四是提示当事人,若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可以直接向法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者院长投诉。

 

开展司法帮助, 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为把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更好的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设在立案庭设立了导诉室。一是引导诉讼,解答当事人咨询,正确指导当事人起诉、应诉、保全和申请执行。二是法律释明,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举证须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等。三是司法帮助,指导弱势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答辩状和申请执行书。四是来函处理,登记并办理外地法院或当事人邮寄立案信函、委托执行案件。五是疏导在审判楼等候开庭、旁听的人员。该院还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按照菜单提示,当事人只要用手指在触摸屏上轻轻一点,就可以看到开庭公告、诉讼收费标准、常用法律法规等,内容十分丰富。该院导诉室成立以来,已法律释明1236人次,引导当事人诉讼2368人次,指导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答辩状和申请执行书等1158人次,办理外地当事人邮寄立案392件。

 

实行立案调解,快速化解民事纠纷。立案调解具有时代性,是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新举措,也是法院快速化解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可以当日立案,当日结案。该院在立案庭设立民事案件速裁庭。速裁庭审理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以调解为主,庭审程序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影响,直接审查当事人争议的内容。立案大厅对所立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如果起诉人同意,立案大厅当场将案件材料及当事人移交速裁庭。速裁庭在接到案件后,当即组织调解。如果当事人不便在工作日到庭,可安排节假日审理。自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以来,该院速裁庭现已审理民事案件950件,其中,调解结案918件,撤诉32件,调解、撤诉率达10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天,均为当日立案,当日结案。创下了一天结案17件的好成绩,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审判资源,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问题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