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他提出的一个金点子,就为公司挽回了760万元。”前日上午,江苏连云港某对外贸易公司总经理金某感慨的说。

 

去年1117日,连云港某外贸公司与日本一家经销商签订外贸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由连云港某外贸公司组织价值760万元的法桐树木材在连云港口岸交货,交货时一次性付清购货款,货源很快组织好了。19,该外贸公司通知日方经销商来连云港口岸提货。哪知,该经销商发来电子邮件说,木材肯定是要要的,只是公司财务上出了点问题,请求暂缓履行合同。面对积压在货场的木材,以及与供货方达成付款协议日期的临近,外贸公司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就在该公司一筹莫展之时,连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青年法官程巨勇来到该挂钩联系单位,认真听取了外贸公司的情况介绍,他在认真审查合同文本之后,建议该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一下日方公司的情况。“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金某把了解到的情况向程巨勇作了说明。

 

“既然问题很严重,就应采取对策化解这一风险。”程巨勇在电话里向外贸公司总经理说。放下电话,他迅速赶到外贸公司与领导层商量对策,建议采取担保的方法规避风险。外贸公司采纳了他的建议,并迅速派出一名副经理飞赴日本,经过交涉,该经销商找到一家日本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做担保。54,日方经销公司宣告破产。得知这一情况后,连云港某外贸公司手持担保合同,找到担保公司要求履行合同,担保公司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前日上午,当担保公司在连云港口岸提货时,当即将木材款以及利息全部付给了外贸公司。拿到款的该公司总经理激动地说:“这要感谢连云法院和程庭长出的一个金点子,为我们公司挽回7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