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共养宝贝 同一屋檐下因借款起纠纷
作者:徐贞 丁文娟 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393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后仍生活在一起,但前夫借妻子钱却不还,袁某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丁某支付欠款。
袁某称,
法院认为,丁某称欠条系逼迫所为未提供相关证据,故债务应当清偿。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后仍生活在一起,但前夫借妻子钱却不还,袁某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丁某支付欠款。
袁某称,
法院认为,丁某称欠条系逼迫所为未提供相关证据,故债务应当清偿。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