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事人黄某的代理人持借条来赣榆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尚某夫妇偿还借款32400元,半小时之后,事情出现转折,黄某不再要求立案起诉,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赣榆法院立案庭法官询问得知债务人尚某夫妇有偿还能力且能够取得联系,遂决定对这起案件先不立案,而采用委托人民调解员方式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通过与尚某夫妇电话联系后了解到,借条上所具的出借人并非实际出借人,此笔款项真正的出借人为第三人盛某,并非借条上所写的黄某。人民调解员遂立即和盛某联系,盛某与黄某两人系好友,当尚某夫妇向黄某借款时,黄某暂时没有钱,当时在场的盛某主动把钱借给了尚某夫妇,借条却由黄某持有。经多方核实,尚某夫妇不久前已经将该笔借款偿还给盛某,但由于疏忽未撤回借条,盛某也未及时将情况告知黄某。黄某的代理人了解到真相后遂与黄某联系,黄某打消了起诉的念头,使一起不应该发生的诉讼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赣榆正处于沿海大开发跨越式发展的关键节点,经济高速增长,纠纷数量不断增多,今年15月新收案件7892(不含旧存504件),同比增长37.71%,结案达5971件,同比增长30.46%,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32.71件,同比增加31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该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社会各种司法资源,争取将矛盾化解前移,以减少纠纷,减少诉讼,目前已形成四位一体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综合调解”的诉前调解大格局。

 

短短两个月,赣榆法院已成功诉前调解78件,出具司法确认书6份,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诉前调解的同时,实现了纠纷的诉前分流与化解,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量,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