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保公司在未经同行企业某设备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设备公司的产品图片用于自己网站作产品广告宣传,被设备公司告上了法庭。目前,在宜兴法院法官的积极调解下,此案终于圆满解决。

 

宜兴某设备公司200745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水膜除尘器陶瓷砌块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857获得授权。2006829,为扩大产品知名度,设备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对其产品雾干清脱硫除尘器和陶瓷水膜除尘器分别做了广告宣传。谁知,设备公司无意中发现自己公司的上述图片资料竟然出现在了某环保公司的企业网站上,被用作环保公司的产品宣传,而这一切并没有得到设备公司的授权允许。设备公司认为自己对其产品图片享有著作权,环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一纸诉状将环保公司告上法庭。

 

在得知被起诉之后,环保公司才意识到自己的盗用图片行为构成侵权,于是立即主动将网站上的侵权图片撤下。宜兴法院的法官见环保公司能够主动停止侵权行为,于是趁热打铁,主动做设备公司的说服工作。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环保公司一次性赔偿设备公司各项损失共计7000元。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通过网络模式营销自己的产品,吸引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潜在客户成为各个企业的营销手段,同时也为各企业创造了无限的商机。在建立网站过程中,网上下载图片装饰网页,甚至下载他人的产品图片为自己的产品宣传是许多企业的常见做法,但是这种行为却往往侵犯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企业对此种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一、查清版权人,一定要获得授权后再合法使用图片,切忌随意使用版权情况不明的图片。二、选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设计公司设计网页,并且约定责任条款, 在发生侵犯第三人权利的纠纷时,由设计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从而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