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庭审进校园 普法学法零距离
作者:陈嘉 胡柯兰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984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洪泽县新区中学的礼堂顿时肃静,法警将戴着手铐脚镣的被告人带入礼堂,检察院公诉人指控犯罪事实,法官依法询问被告人案件情况,被告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观摩庭审的2000余名师生在感叹法庭秩序规范、纪律严肃之余,也产生对法律的敬畏。
这是发生在洪泽县新区中学“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中的一幕。4月29日,洪泽法院联合检察院开展普法教育,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校园,为该校青少年学生提供了一次零距离接触法律,亲身感受法律威严的机会。
为真实了解青少年学生们的知识空白和法律需求,活动前,少年庭的法官们事先与学校进行对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提问信封等方式向师生征集意见,引导青少年表达出心中对法律知识的疑惑和不解,并将法律知识宣讲、组织模拟法庭、法律疑惑问答、观看普法剧、观摩真实庭审等多形式法治教育逐条列出,以供学生们从中挑选出大家最愿意接受和感兴趣的普法方式。
通过问卷统计,青少年学生们普遍对观摩真实庭审和法律疑惑问答有着极大的热情和好奇。为此,洪泽法院联系县检察院相关部门,并协调法警队,以开展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刑事法庭的庭审现场搬进了校园。
这次在新区中学巡回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贾某某入户盗窃15起,盗窃数额33000余元。由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由检察官担任的公诉人,被法警押解的被告人,宣布法庭纪律的书记员……往日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的威严庭审,真真切切的展示在该校2000余名师生面前。巡回法庭通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宣判四个四段真实展现了刑事审判的全过程。整个庭审历经40分钟,经合议庭合议后,考虑被告人具有累犯、坦白等从重从轻情节,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贾某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观摩的青少年学生们在唏嘘法律严厉的同时,更多是从内心发出对法律的敬畏。
庭审结束后,洪泽法院少年庭庭长陈书敬结合庭审情况现场说法,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发生在校园的刑事案例,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社会风气,远离犯罪,争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疑惑问答环节,法官、检察官们集中回答了提问信封中列出的问题,并现场回答了父母能不能翻看我的日记、遇到敲诈该怎么办等中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为丰富校园法治文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洪泽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式,采取学生们乐于接受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教育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