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会议在常召开
作者:谢唯立 常法宣 发布时间:2010-05-27 浏览次数:360
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新北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敏,常州中院副院长刘建功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省各中院分管案例指导工作的院领导,研究室负责人,省法院荣获案例指导工作先进集体的刑二庭、民二庭、民三庭主要负责人,优秀获奖案例作者和案例指导工作优秀通讯编辑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陆敏书记、刘建功副院长、孙国建书记分别致辞,省法院研究室马荣主任宣读了表彰决定,并进行了大会颁奖。
常州中院荣获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先进集体,常州中院刑一庭苗跃进法官编写的《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黄金益等票据诈骗案》、新北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朱志道编写的《常州奥林匹克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常州奥林匹克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常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周白编写的《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常州市渔蒙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三篇案例,分获优秀指导案例一、二、三等奖,常州中院研究室谢唯立荣获优秀通讯编辑,常州中院还作了题为“全面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努力提升审判服务水平”的重点交流发言,获得了大会的一致好评。会议最后,省法院李玉生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
近年来,省法院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为载体,每期发布全省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优秀案例和裁判文书,以案释法,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每年一届的金法槌杯优秀指导案例评选活动和表彰会议的举办,更是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的积极开展,扩大了指导性案例在全省法官群体及全社会的影响。常州中院在院党组的领导和重视下,更新理念,加强组织、提升水平,完善机制,按期向省法院报送了一大批体现能动司法价值取向、科学司法方法总结的优秀指导案例,案例指导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已连续两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全市法院共有8篇案例被省院公报录用,位列全省第二。此次在常州举办的金法槌杯会议,省法院参会领导评价为“权威、精彩、和谐”,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