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民生民情 渗入法情法理-学习陈燕萍工作法有感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1193
陈燕萍,一位普通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何能将法官做得如此亲切,为何能将法庭变得如此精彩,又为何能将法律诠释得如此生动?这一连串的问题是我曾经一度好奇的,对其事迹进行深入学习之后,我知道了答案:这是一个凡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一系列不平凡的事。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年轻法官,我与陈燕萍处于相似的工作岗位上,我该如何像陈燕萍一样有血有肉地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
一、感受爱民之情,读懂民生民情
陈燕萍心甘情愿地扎根基层法庭14年,用其满腔热情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妥善解决每一个纠纷,她为何能够如此尽忠职守,为何能扎根基层十几载,为何能悉心对待家长里短?后来我知道了,用艾青的一句诗句是最好的解释“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陈燕萍之所以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源于她对人民群众的那份深切的爱,这是她坚持不懈、无怨无悔扎根基层服务于民的无穷动力。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清·秋瑾《对酒》)陈燕萍满怀热情,想群众之所想,密切联系群众,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正如陈燕萍常说的,法官不是官,只是受民所托、为民解忧的人民公仆,这种爱民的精神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她又怎么可能不得到群众的支持与爱戴。这就要求我们在审判中首先要读懂民生民情,那样我们才能给群众需要的,做群众想做的,才能将审判工作做到群众的心里,才能使法官变得如此亲切,才能取得群众对法官的信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将司法于民、服务于民的司法理念得以贯彻落实。
二、诠释天平之义,坚守公平公正
陈燕萍14年里办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有几个法官能与其相齐并论呢。农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是家庭纠纷、邻里纷争类的鸡毛蒜皮小案,但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乃至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正如英国思想家弗兰西斯·培根在其《论法律》一文中所讲:“我们应当懂得,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弄赃了水源。”陈燕萍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诠释着天平的公平公正内涵,为法官们树立了一个耀眼的榜样。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是我们每一名法官都要毕生坚守的。陈燕萍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们也同样能够做到。现实生活中的诱惑可谓琳琅满目,我们如何能够抵挡住诱惑对我们灵魂的腐蚀,成为每一名法官毕生修炼的功力。陈燕萍三千件案件无一错案,可想而知,她把廉洁关坚守得何其严。也许这一过程是痛苦的,但一旦坚守下来必将是值得自豪一生的。法官,理当如此。
三、学习审判之法,渗入法情法理
审判是一项技能,需要经验积累和方式创新。陈燕萍办案三千,却无一错案,调解率达到70%,这是有先进的工作方法支撑的。通过学习,陈燕萍的方法是如此的朴实,却有那般的震撼,那就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这被誉为以陈燕萍为代表的当代基层法官群体司法审判经验的集中体现。她从案件审理执行的每一个细节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名之以法,让当事人的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陈燕萍把自己的办案方法,总结为“望、闻、问、切 、笑”五字工作法。所谓“望、闻、问、切、笑”,说到底,就是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掌握案件处置的主动权,争取案件的最终妥善解决,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陈燕萍工作方法的表面来看,并无出奇之处,甚至有点大而空,然而细细体会后,便能感觉到“望、闻、问、切、笑”后的深意。事实上,一般意义上的审判是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过程,但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会仅停留在法律上,会把法情法理渗透到审判的各个环节,使法庭变得精彩,将法律诠释得生动。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官带着对人民的爱进行审判,才能将无情的法律变得有情,有时候,法情法理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比生硬的法律具有更强的感召力,那是我们法官不应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