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数百里 断案查“实情”
作者:高飞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375
近期,江苏省无锡市滨湖法院民二庭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司法实践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严格查明案件实情,于近日优质高效地审结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金某与某管带公司素有往来。2007年6月和10月,某管带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分两次向金某借款人民币共计125万元,并向金某出具借条一张。同年11月,某管带公司另向金某出具定期还款的承诺书一份。后,该管带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入江苏省溧阳监狱服刑,期间,金某依据该管带公司出具的借条及承诺书向法院起诉,要求管带公司归还借款。
法院受理该案后,金某与某管带公司人员均出庭应诉并对借款事实予以了确认,但考虑到王某系涉案借款的实际经办人,且该案的审理结果与其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承办法官丁庭长在事实已基本明了、案情已基本清晰、诉讼已趋向终结的情况下仍不辞辛劳驱车数百里前往江苏省溧阳监狱,对服刑中的王某进行谈话询问。谈话过程中,丁庭长不仅向王某明确告知了涉诉事宜及其享有的相关权利,而且认真倾听了其本人对涉案借款细节、用途、方式等的描述,经核实,王某所述与金某所言基本一致,而其本人也对法官不辞辛劳“主动上门”地维护其知情权益表示感谢。至此,一起因被诉公司负责人身陷牢狱而略显“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得以还原“真相”,并最终以债权人合法权益获法律有效保障的方式完美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