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创新涉少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理念
作者:刘轶臣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28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方针,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规范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方式,吴中法院在提炼、总结多年涉少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涉少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理念,制定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程教育审理方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全程教育审理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和犯罪特征,集合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力量,多方位、多层次地将教育矫正工作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全过程,从而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的一种审理方式。该审理方式通过树立“全程教育”的涉少审判工作思路,以公共责任和优先保护为运作理念,谋求法律救济与社会救济相辅相成,从而起到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预防、挽救的目的。
《实施办法》中,对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的教育挽救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并对控辩双方、“爱心妈妈团”成员等诉讼参与人的教育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以确保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诉讼参与人教育工作有序展开。最高法院在吴中法院少年庭调研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称全程教育审理方式系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理念创新和程序创新,对研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少年审判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新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实施办法》出台后,吴中法院将严格依照办法抓好落实,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推动少年审判工作取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