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向挂钩村镇派驻平安法治建设督导员
作者:陈伟 陈士涛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28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平安法治建设挂钩共建工作,在已先期选派37名法官担任3个挂钩镇计33个村(居)委会平安法治建设指导员的基础上,近日,洪泽法院选派6名法官担任挂钩镇平安法治建设督导员,以强化对挂钩村镇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该院对督导员的督导工作提了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做好沟通联系工作。加强与挂钩镇的联系,根据自身实际,采取集中走访与分散联系相结合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坚持按月到挂钩镇督查指导工作1次以上,促进挂钩共建制度的落实。二是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同基层群众的联系沟通,广泛收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思想动态,将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给挂钩镇各有关部门,同时上报至院党组。三是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各村、镇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分析村、镇治安形势,协调开展治安乱点整治,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做好督查考核工作。指导帮助挂钩镇搜集、完善、规范各类工作台帐,下发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并做好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
为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在时间、车辆安排等方面全力予以保证。同时将督导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并作为表彰奖励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