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时,你家窗户关好了吗?201267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连环翻窗入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来苏打工不久,嫌赚钱不多且辛苦,便想找些快捷财路。201112月的一天深夜,李某在南门路边瞎溜达,见南园桥边有一小区,就想着能否进去捞点外快。于是,他偷偷溜了进去,跑上一幢房屋的6楼,见一户人家窗户没关,便三下五除二爬了进去。此时,家中主人正在熟睡,李某轻轻松松的从失主衣服口袋中窃得3000元,爬窗返回楼道。本想见好就收,但当他下到五楼时,居然见到五楼的住户窗户也没关,于是乎,依样画葫芦,又得手3000多元现金。见如此容易,李某便下到地面观察小区楼房中还有无窗户未关的人家,此后又陆续得手两次,窃得现金、ipad、手机等财物。

 

天网恢恢,通过警方技侦手段,李某很快被抓获。原来在2007年,李某便在浙江因盗窃受到过刑事处罚。201267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同时,被告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法院综合上述情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从国家立法与执法层面看,基于入户盗窃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还侵犯公民的住宅安宁权,又极易转化为入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相较于一般盗窃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刑法第八修正案》正式将“入户盗窃”列入刑法条文,且取消了以往司法解释中次数的限制,表明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从安全防范角度看,广大市民还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