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春光:打造便民特色法庭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龚春光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1011
人民法庭位于司法服务的最前沿,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滨海法院自觉将人民法庭工作置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坚持适度扩张布局、全面扩展职能、积极扩大影响的原则,扎实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开展,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人民法庭的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推动全院调撤率全面提升,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连续3年位居全市第一。该院大套法庭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优秀人民法庭”,近三年来,全院人民法庭共荣立6次“集体三等功”,人民法庭干警有16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在盐城市第九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该院荣获“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争创特色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6项荣誉,在2009年全市人民法庭综合考核中,该院人民法庭工作位列全市第一,人民法庭工作受到省市法院领导充分肯定。
一、置身全局,延伸职能,化解纷争促进发展
(一)找准定位,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随着江苏沿海大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滨海县域经济的发展,我院人民法庭主动靠上服务,在滨海港设立滨海港法庭,奔赴港口建设现场不断加大纠纷协调和法律服务力度,保障港口建设顺利进行;在县城经济开发区设立开发区法庭,对招商引资项目在规划、征地、拆迁等环节,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为招商引资企业化解多起排除妨害纠纷,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投资软环境”。
(二)加强培训,提升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当前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多发现状,利用处于司法服务最前沿优势,积极帮助乡镇干部规范执法行为,先后举办“乡镇维稳干部法律培训班”、“沿海乡村干部法治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乡镇、村组干部600多名,结合乡镇经济发展在审判实践中的常见纠纷,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处理问题的原则,增强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他们解决矛盾纠纷和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三)注重普法,着力服务企业发展。编印《服务企业简册》,对辖区企业上门发放;开展“送法进园区”活动,赴沿海化工园区集中进行《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培训,减少企业买卖合同、涉企赔偿、劳动争议等纠纷的发生,切实减轻企业发展压力;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研讨班和普通职工基本法律知识普及班,全面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发挥职能,服务“三农”,化解纷争保障民生
(一)扩大纠纷化解范围。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建设,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从退休的教师、司法工作者、党政干部中择优选聘特邀调解员,在电视、报纸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扩大影响力与知名度,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化解纠纷的作用。借助特邀调解员力量,逐步扩大人民调解窗口调处范围,从起初的以民商事纠纷为主,扩大至行政、自诉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可进入人民调解窗口的调处范围。
(二)夯实纠纷化解根基。人民法庭在全县285个行政村设立纠纷化解联系点,聘请285名村官为纠纷化解联系人,将纠纷化解的触角延伸至每个村组;向辖区群众发放《民事权利保护意见书》,增强群众法律素养,该做法被市中院以《院办通报》形式向全市法院转发;指导民调组织化解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等各类涉农纠纷,努力达到纠纷不出村、不出乡,确保纠纷化解在最基层。2007年以来,涌现出以滨淮镇东罾村为首的11个“全年无讼村”,其中东罾村实现连续3年“零诉讼”。
(三)追求纠纷化解实效。会同当地村委会、社区、乡镇干部合力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使得纠纷通过调解妥善解决;案件办结后,坚持带案回访制度,主动回访农村涉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督促案件另一方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开展自审自执工作,对争议标的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在调解结案后,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标的物交接,确保案结事了。
三、打造特色,丰富内涵,化解纷争提升形象
(一)培育法庭文化淳化民风。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感化作用,大套人民法庭在全市首创人民法庭“和”文化。法庭内分别设置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类、侵权类室和债务类调解室,不同调解室的墙壁上绘制出与其主题相应的画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道理,促使当事人在和谐的氛围中缓解对抗,钝化矛盾。在法庭“和”文化感染下,全院人民法庭八成以上案件当事人在诉前握手言和,有力推动和睦淳朴民风的形成。2009年2月在我县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苏北片)调研座谈会上,最高法院领导高度评价我院法庭文化建设。
(二)开展脱贫攻坚助民致富。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的重要抓手,分别在正红、滨淮、八滩等人民法庭辖区内成立通榆刘簖、滨淮长兴、陈涛新淮等3个服务脱贫攻坚基地,确定“法律脱贫”目标,加强对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在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的分析研判,以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建立脱贫攻坚项目预警防范机制,对重点贫困村组脱贫攻坚项目的经营状况逐一梳理分析,主动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经营风险排查,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0余条,为赴贫困村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化解经营风险 5 起,保障了脱贫攻坚项目安全无风险运营。
(三)法官“五进”共建和谐村居。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以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为平台,深入推进“和谐共建”活动开展。与基层组织建立诉讼沟通机制,邀请辖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高审判透明度,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编印《服务农村培训简册》、《便民诉讼手册》等法律资料向辖区居民发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建立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机制,为社区下岗职工、村组困难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社区、村组居民通过多元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在社区、村组现场解决群众纠纷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进行集中宣讲,推动和谐社区、和谐村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