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四项措施”力促办案质量
作者:陈璐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299
今年1-5月份, 云龙法院多数审判质效指标呈良性、稳定发展态势,但是部分质量指标不甚理想,服判息诉效果不佳。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四项措施”力促案件质量提升,确保出色完成今年的审判任务。
强化法官审判质量意识。面对严峻的审判形势,院里专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全院干警的审判质量意识。要求全院干警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真正理解和谐司法理念。每位审判人员都要时刻绷紧案件审判质量这根弦,在处理案件时要认真、谨慎,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审判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审判效率的提高。强调民事案件要合理的运用诉前、诉中和诉后调解模式,真正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加强案件法律文书的管理。对于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一律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长把关。同时,要求案件承办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时,要阐述透彻案件判决的理由;对当事人加大法律释明的力度,让当事人明白败诉的理由,胜诉的原因,尽可能让案件当事人胜败皆服;对矛盾较大、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当事人,不但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更要做好案件判后的答疑工作,尽力促使当事人的服判息诉。
实行判决案件逐件评查制度。审管办继续落实好省、市《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及既有的评判标准对判决结案的案件实行逐件评查,并严格对照标准予以打分。评查结果通过网络公布给全院干警并向党组汇报。对于不合格的案件,将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通过严格的评查,不断增强全体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意识,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利用绩效管理带动法官行为优化。切实加大法官业绩考核结果的利用力度,以调动全体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将法官业绩考评结果作为法官晋升职级、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审管办每月上墙公布各业务庭及各位法官的业绩,让每一位法官的办案质效公开透明,使质效优秀的法官有荣誉,业绩处于后游的法官有压力,形成全院上下 “人人重视审判质量指标,个个争创一流业绩”的健康向上的良好进取氛围。绩效管理带动行为优化,增强法官主动提升司法能力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