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构建“五联”机制强化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功能
作者:朱金龙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284
大丰法院积极构建“五联”机制,强化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功能,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五个人民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1526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2%;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71%,其中最高的法庭达87%;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2%,执行到位率为91%。其主要做法是:
构建联创特色法庭机制。该院将五个人民法庭分别定位于服务发展型、民生保障型、和谐司法型、创新管理型和公正廉洁型法庭,组织开展创建“五型”法庭活动,重点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个核心和主战场,深入推进法庭法官“巡回办案村村行”、为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家家到”等活动,使人民法庭在联合创建特色法庭活动中扎实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争先创优工作。
构建联席会商分析机制。研究出台《关于试行人民法庭庭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定期召开人民法庭庭长联席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集思广益,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汇报交流各人民法庭阶段性工作情况,详细剖析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分析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相互取长补短;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要求,落实措施,确保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构建联动执行积案机制。牢固树立全院执行工作“一盘棋”观念,在建立执行局与人民法庭“纵向”联动执行的同时,积极构建各人民法庭之间的“横向”联动执行机制,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涉群体性的执行案件,共同分析案情,共同研究对策,随时协调相邻辖区法庭人员参与共同执行,进一步壮大执行声势。对涉及政府、村(居)委会等执行案件,视情况需要采取调执措施,由其他人民法庭实施执行,努力提高清理执行积案效果。
构建联通人民调解机制。健全人民法庭与基层民调组织之间的对接制度,各人民法庭在辖区每个村(居)委会都设立了巡回审理点,采取法官分片负责、定点联系的办法,公布法官姓名、职务和联系号码,便于基层民调组织与法庭保持正常工作联系,在法庭指导下及时调处简易民事纠纷,法庭也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通知案发地民调干部参与调解案件,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实现无缝对接,加大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构建联手提升业绩机制。建立人民法庭审判业绩专项考核制度,突出对结案数、调解撤诉率、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的考核,按月统计各人民法庭、每名法官当月及累计审判业绩,按法庭、法官个人实绩排名的办法,评选出当月先进人民法庭、“办案之星”和“调解之星”,并通过《审判管理工作通报》以及本院局域网、电子屏向全院公布,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形成人民法庭联手提升审判业绩的良性机制,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