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次协调,近日,启东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57名农民工,涉案金额达60多万元的劳动报酬案件,方某等57名农民工当场领到了拖欠的工资款。

 

该案中,原告方某等57人受被告徐某雇佣在长江口北支新村沙水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Q7标段打沙围垦,当时约定每日工资为120元,后因施工停工等原因导致被告徐某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方某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经法院、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确认被告徐某拖欠方某等人工资款60多万元。该工程由被告徐某转包,而被告并无实际经济能力,该院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本案中的长江口北支新村沙水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Q7标段系由第三人启东某公司承包。为维护民工合法权利,经法院多方协调,最终确认拖欠的60多万元工资款由第三人先行垫付,至此,该追索劳动报酬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