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基层基础建设座谈会上,盐城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是江苏法院唯一代表。

  早在2006年,盐城市委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其重视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典型做法先后在全国、全省多次会议上作了介绍。该院行政审判司法公正保障机制健全,建立健全了行政审判年报、行政案件协调、涉府案件指定交叉管辖、行政审判质效百分考核等“八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向全国推介。2007年,该院被评为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庭长杨越华被授予省“十佳法官”光荣称号。

  在此基础上,该院自主创新意识强烈,顺应时代之需,创立了行政审判“一二三四五”工作模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