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宁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审结一起标的额逾百万元的合同纠纷案,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今年“五一节”刚过,原告阜宁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等一行三人一大早急匆匆的来到阜宁法院。经了解得知,原来原告与被告高邮市某机械厂于200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协助生产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代为生产加工秸秆还田机。协议书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了生产加工任务,但被告仅给付部分货款,经原、被告结账,被告尚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038000元。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给付分文。现原告得知被告银行账户上可能有钱,故来到法院咨询,请求法院立即立案并冻结被告账户。得知这一情况后,阜宁法院一方面帮助来人完善诉讼材料,及时立案,还安排办案人员立即赶赴高邮。下午一时许到达高邮后首先至银行查询,发现被告银行账户上果然有300多万元,办案人员立即予以冻结。随即又来到被告单位,向其送达了诉讼、裁定文书,并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如果不主动履行责任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所悔悟,自知理亏,主动提出协调方案。最终原、被告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038000元,于调解书送达生效时给付900000元,余款138000于2010年5月30日前给付。
从原告至法院咨询到案件审结,仅仅用了七个小时。在这个七个小时内,办案人员马不停蹄,不辞辛劳。事后原告还特意寄来了感谢信,感谢阜宁法院为企业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