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万奔驰车,为何遗弃4S店?
作者:王小麦 发布时间:2012-06-11 浏览次数:364
张珊2010年4月购买了一辆型号为C200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可天有不测风云,新车上路两个月以后就与其他车辆碰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送至4S店进行修理。由于是高档车,修理的费用高达十几万元。4S店修理好以后多次联系张珊及其家属,让他们来缴纳修理费用并提车。但张珊和家属只口头表示会来提车,但却总也不见他们的踪影。4S店只好把这辆车停在自己的停车场内,为了不因长期停放而导致车辆损坏,4S店还不时进行一些保养。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就进入了2012年,4S店出于诉讼时效及费用支出的考虑,无奈之下将张珊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解后得知,该车辆实际由张珊的前儿媳李思出资并使用,购车时由于李思非苏州户籍,无法申请贷款,故借用了当时自己婆婆张珊的身份。出车祸后,由于张珊当时陷入债务纠纷焦头烂额,迟迟未帮助李思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之后张珊的身体及精神状况每况愈下,不久又下落不明,理赔的事情就没法办理了。李思表示,由于车辆权属不在自己名下,理赔款无法得到,提车的话还有十几万的费用要付,因此,也就没有去提车。最近她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自己是该车的实际产权人,这个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如此一来,需等确权官司结束后才能对本案进行进一步审理。奔驰车在4S店的停车场还需要呆上好一段时间了。
法官提示:现在由于国家贷款政策的收紧,各大银行对于贷款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有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人为了能购得心仪的房产或车辆就会“借用”亲戚、朋友的身份名义。虽然双方私下会对于房产、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但是房屋、车辆的所有权登记证上却不能体现真正产权人的名称。而这些登记证上记载的内容由国家有权机构作出,具有公示、公信的作用,是社会公众查询、了解产权归属的合法途径。借用身份名义的做法看上去似乎是“双赢”的局面,但是如果在房产或者车辆出现问题时,会给实际购买人以及身份借用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例如实际购买人还贷不及时会使得身份借用人在银行的信用不良,如果上了信用黑名单,身份借用人将在若干年内不能再次贷款或者申办大额信用卡;再比如本案中,身份借用人不去保险公司理赔,实际购买人也无法进行理赔,获得相应的理赔款;还有就是如果身份借用人将房屋或者车辆变卖给第三人,实际购买人无法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名义借用人进行赔偿,这样就会给名义借用人造成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引发的不良后果往往比借用名义当时双方的预期要严重许多。因此,法官在这里提示,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利,向别人借用身份或者借用给别人身份,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与伤害。(以上人物名称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