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院第一次向网站发送司法协助函,有效化解了医患双方的纠纷。”518,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该院第一次在案件审理中引入司法协助函的做法,妥善促成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

 

患者先生在无锡一家医院就诊时,与该医院发生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由于在赔偿费用上发生了分歧,先生通过网络发帖公布了其就诊以及医院情况,并以此要求医院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经过法官努力,双方同意调解结案,但医院接受调解的前提要求先生删除在网络上的发帖。先生也同意删除帖子,由于发帖网站较多,单凭个人无法做到彻底删除。这给纠纷的化解带来了障碍,可能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和伤害。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法官积极探索新途径,先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删除了先生在本地网站注册发布的帖子,随即向百度、中华健康网、天涯论坛、东方论坛、TOM社区发送司法协助函,在网站协助下删除了先生发布的帖子,最终促成案件调解成功。

 

据办案法官介绍,我国法律仅规定了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并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向其他社会团体请求协助的有关内容。向网站发布司法协助函的举措,拓宽了人民法院请求司法协助的范围和方式,有利于法院在其他组织和团体协助下妥善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困难,促成案件合法、公正、高效、合理地解决。

 

无锡市中级法院通过向网站发送司法协助函,删除网络发贴使双方有了调解基础,巧妙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是对协助措施的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