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四项机制深入推进案件回访工作
作者:卞晨栋 发布时间:2010-05-24 浏览次数:271
无锡南长法院把案件回访工作作为落实“千名法官服务工程”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四项机制,通过深入推进案件回访工作有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回访案件遴选机制。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排查,着重筛选出涉残、涉未成年人、大标的、新类型、群体性、重大疑难复杂、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报,全院组织专门的“案件回访日”,统一行动。
回访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业务庭室、政工监察、司法宣传多部门联动回访的优势,通过向当事人征询法官公正办案、作风礼仪、廉洁从政等多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强调案件处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回访过程维稳机制。将案件回访作为减少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回放过程中继续做好法律释明、答疑解惑、心理疏导等工作,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
回访意见答复机制。认真记录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现场答复和书面答复两种方式给出令当事人满意的答复。结合司法建议工作,防范同类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