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执行难问题,努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连续多年在国务院、最高院、省法院信访办实现三个“零登记”,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近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执行申诉信访工作座谈会上,该院化解涉执信访的经验获会议交流。

 

一是源头防范减少涉执信访。构建立案、审理、执行“一盘棋”格局。加强案件审理与执行环节的沟通配合,完善执行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执行。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为院长接待日,由执行局长或副局长陪同接待,尽力把涉执信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重视宣传营造良好执行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行威慑力,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加强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减少涉执信访。

 

二是内外联动化解涉执信访。建立涉执信访案件“三定三包”制。确定涉执信访案件包案小组、承办合议庭和结案时限,对涉执信访案件确保做到思想疏导到位、限期答复到位、承办到位。建立重点案件院领导督办制。对可能引发涉执信访的案件,由院领导催办督查,重点案件院长参与执行,形成化解涉执信访的内部合力。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汇报制。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通过法院自身力量难以化解的涉执信访案件,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的力量来化解矛盾。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与政府及公安、金融、国土等多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出台相关规定,构筑执行联动机制,实行“执行110”制度,提升执行威慑力。

 

三是完善制度巩固涉执信访化解成果。完善执行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按照执行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执行法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比,奖惩挂钩,确保在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和清理执行积案的同时,抓好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坚持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减少执行对抗。健全涉执信访责任追究制。成立涉执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排查涉执信访隐患,力争将涉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出台并完善《建湖法院涉执信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执行考评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合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