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推行专家陪审新机制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24 浏览次数:300
近年来,涉及金融、工程、医疗等专业领域的案件不断增多,司法鉴定案件中重大、疑难、复杂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会计审计、医疗事故等鉴定类别案件增幅较大,省高院司法鉴定条线领导专门结合司法鉴定实践,提出了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司法技术专家库、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山法院积极贯彻省高院通知精神,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及时选任工程造价和金融两个专业领域的资深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借助外部力量帮助法官解决专业性技术问题,在避免启动不必要的司法鉴定程序、帮助当事人释疑解惑并节约诉讼成本、全面提高审判质效等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专家陪审员是人民陪审员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参与审理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案件中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选用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专业性案件,将专业知识直接带入审判组织内部,不仅可以弥补职业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还能够克服以往大多数人民陪审员存在的“大众思维” 、“只讲轮廓不懂专业”等缺陷,为更多专业性案件提供及时有利的咨询保障。
昆山法院推行专家陪审员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可以充分借助专业知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分清是非,消除误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促成案件成功调解。二是有利于开展审判工作。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不仅能够解决很多未经鉴定或需要专家质证的专业性问题,还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鉴定或聘请专家质证的费用,既提高审判质效,又节约诉讼成本。三是有利于法官准确把握相关证据。专家陪审员通过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协助法官阅读、理解鉴定结论并准确把握相关证据,进而采信正确合理的鉴定结论,避免因单一依据鉴定结论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四是有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公信度。专家陪审员大多是具有较好声誉和职业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容易赢得当事人信任,参与特定案件审理时,通过发挥专业知识和行业优势,帮助法官提高司法能力,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体现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