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赣榆法院通过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优化执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全方位构建内外互补式立体执行监督体系等举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受理执行案件 2340件,执结1358件,执行案件投诉率为零。主要做法如下:

 

优化执行机制,科学配置执行权能。早在2007年,为防止执行权力的滥用,我院商请县编办同意,在执行局设立了裁决科、执行实施一科、二科和三科,今年又新设了综合科,由五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执行裁决、执行实施工作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互配合、协作,相互监督、制约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执行廉洁高效。一是大力推行公开执行。执行工作做到全流程公开,确保执行人双方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执行活动全过程及其在执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加大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参与权、知情权,同时明确要求对各种投诉进行逐案登记,并及时向投诉人加以释明。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任命二名执行人员为兼职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干警的执行行为,凡发现执行人员有违公正执行行为的,有权提醒、督促并警示,发现重大违法违纪的可直接向上反馈,做到有责必究。对久拖不执的案件,及时更换执行人员,确保执行廉洁,提高执行效率。

 

寻求外部监督,全力开展阳光执行。一是出台举报违法违纪奖励办法,并通过告示牌、专刊等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举报法官徇私舞弊、违法执行行为,对查明属实的予以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二是注重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发挥,定期、不定期邀请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并邀请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三是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每月按全部案件10%比例向不特定当事人发放征询廉洁卡,并动态掌握对回复有意见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公正。四是查找执行风险点。详细分解执行流程,建立让执行人员、廉洁监督员和当事人的重点“盯防区”,并把执行风险点图示大牌悬挂大厅内,以便当事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