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吴江女孩小敏曾经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回到妈妈身边,和妈妈一起生活。现在,在法官的帮助下,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小敏十岁时父母离了婚。当时,小敏的父亲李伟坚决要求抚养女儿。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小敏的母亲陈女士选择了忍让,将抚养权让给了李伟。但小敏在随父亲李伟生活时并不快乐,李伟没有工作,整日在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对小敏的生活和学习不闻不问。在一次争论中,怒气冲天的李伟撕毁了小敏的作业本,扔掉了小敏的书包,恶狠狠地打了小敏一巴掌。父亲的行为彻底撕碎了小敏的心,她鼓足勇气离开了李伟家,找到了妈妈。深爱女儿的陈女士得知此事心痛不已,将女儿留在身边,和自己一起生活。

 

为了能让女儿在平静安定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陈女士不顾李伟的骚扰,毅然向吴江法院提起了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要求女儿由她来抚养。李伟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材料和传票后,才知道陈女士和他“动真格”了。承办本案的法官为了查明事实,决定去当事人的家中走访。李伟离婚之后,就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来到李伟家时,他的父母接待了法官。两位老人提起儿子李伟,不禁表露出失望和无奈的神情。老人告诉法官:这段时间,儿子只有到了晚上才会回来,第二天起来之后又出去瞎混。谈到陈女士要求抚养小敏的事情,两位老人表示:李伟没有工作和收入,没法抚养小敏,他们同意小敏由陈女士抚养。

 

法官通过走访和调查,对李伟和陈女士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有了深入了解。相对于无业的李伟而言,陈女士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尤其是在离婚后,陈女士承担了小敏大多数的教育和生活费用。由于小敏已经是中学生,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询问了小敏的想法。经历了父母离婚的挫折和生活的冷暖,13岁的小敏变得冷静和坚强,她毫不犹豫地告诉法官:“我要和妈妈一起生活。”

 

法院依法做出了判决,陈女士赢得了对女儿的抚养权,小敏也如愿以偿地回到妈妈身边,和妈妈一起生活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