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 老人赡养终得解决
作者:徐俊 徐芬 发布时间:2010-05-19 浏览次数:437
近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三兄弟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赡养高龄老母亲。
案件原告花某今年88岁,老伴已去世多年,膝下三子,均已成家。自今年年初,花某由于年事已高,生活已经不能自理,需要有人专门照料起居生活。但三个儿子谁也不愿意多付出一点,老大认为其对老父亲已经履行了赡养义务,老母亲的养老送终与他无关了,应该由两个弟弟赡养;老二认为老三应当将老母亲2005年时取得的土地补偿款拿出来平分后再由三人轮流赡养;老三则认为自2001年起至2010年2月止老母亲一直是由自己赡养的,钱已经被老母亲用完了,自己不应该再拿出钱来分了。
庭审中三兄弟各持己见,谁也不肯做出让步,谁也不愿意赡养高龄老母亲。见此情形,承办法官积极调解,耐心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法三方面对三被告进行劝说开导,终于使三人达成一致意见:三人轮流赡养老母亲,每人四个月,并且同意分摊老母亲今后的生病治疗费用和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