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以“清廉之风、和谐之举、能动之势”促涉执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周修俊 发布时间:2010-05-19 浏览次数:384
今年以来,南通开发区法院通过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倾力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全力开展涉执矛盾化解工作,以“清廉之风、和谐之举、能动之势”促进涉执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该院执行工作始终保持“零违纪”、“零投诉”、“零有效信访”,执行局相继被省高院确定为“争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和“廉洁司法示范庭”。
一、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以清廉之风促涉执矛盾化解。该院坚持对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抓不懈,通过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种规范性文件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不断创新举措,丰富载体,进一步激发执行干警自觉投身反腐倡廉工作的热情,进一步激励他们以陈燕萍为榜样,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以一身正气赢得百姓信赖,以清廉之风促矛盾化解。
二、狠抓执行和解工作,以和谐之举促涉执矛盾化解。一是坚持和解优先,对所有执行案件,在可能情况下尽力组织双方协商,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二是注重利益平衡。在加大执行力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意保护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避免因执行不当产生不良后果。三是多做释明工作。将法律宣传及说服教育贯穿于案件执行的始终,尽可能使当事人知晓法律,理解执行,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和解结案率及自觉履行率,从而有效化解涉执矛盾。
三、完善各项执行举措,以能动之势促涉执矛盾化解。该院注意分析涉执矛盾产生的原因,能动开展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涉执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加强执行监督,切实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执行救助,对符合发放执行救助资金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视情及时发放一定数额的执行救助金,以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三是加强积案清理,最大可能避免因法律诉求得不到实现而导致涉执矛盾产生。四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及送法下乡等活动,引导当事人理性地看待执行结果,避免因误解所引起的涉执矛盾的产生。五是加强涉执信访工作,强化执行干警责任心,不断提高防范、处置和化解涉执信访的能力,将涉执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