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村官携手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作者:施荷生 蒋卫峰 发布时间:2010-05-18 浏览次数:239
淮安楚州法院人民法庭在与辖区乡镇全面开展“和谐乡镇合作共建”活动中,注重加强法官与村官的互动,组织开展了“法官村官结对互助”活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团结协作,加大对农村社会矛盾的调处力度。活动开展以来,法官村官携手调解纠纷130余起,其中80余起在诉前得以化解,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该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由于对当事人的性格、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等缺乏足够的了解,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经常感到无从下手,既不能拉近与老百姓的情感距离,也无法取得他们对法院调解意见的认同,调解成功率一直不高。而另一方面,农村很多村官由于法律知识不够,在调解村民纠纷时自己心中无底,不能提出合情合法的意见,逐渐丧失了群众的信任,导致许多本可以不出村就能解决的小问题升级成“对簿公堂”的大矛盾。针对这种情况,楚州法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向乡镇党委政府建议由法庭指定法官、各村指定专人实行结对互助,充分发挥村官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和法官精通法律业务的优势,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一建议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法官村官结对互助”活动随之启动,并建立完善了矛盾排查治理、纠纷联动调处、信息交流反馈等一系列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