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法院在深入贯彻省高院《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结合辖区实际,提出六项措施,为辖区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完善法院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服务企业年”,将辖区1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基本情况汇编成册,组织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应对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二是完善大要案汇报制度。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同一企业系列重大案件、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破坏经济转型的重大职务犯罪、企业破产案件等大要案及时向上级汇报,及时做好应急处置,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完善专业合议庭制度。针对经济转型发展中可能出现大量涉及投资、消费服务、金融借贷、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沿海开发、企业破产重整等纠纷案件的情况,适时与相关部门合作成立相应的专业合议庭及巡回法庭,便捷、专业、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四是完善重点调研课题制度。对硅材料、汽配材料、船艇材料、航空材料四大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现代科教、新型工业三大园区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加大调研力度。以重点课题制提升调研层次,并将调研成果及时以司法建议、领导讲话、司法宣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转化。

 

五是完善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四定一包”包案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答,着力做好初信初访接待工作,切实解决当事人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为经济转型发展营造和谐司法氛围。

 

六是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尽可能多用调解、和解和协调等方式,将调解机制运用到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构建“多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吸收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参与调解,形成联动,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妥善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