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母婴双亡 被判十年
作者:季志康 潘瑛 发布时间:2010-05-17 浏览次数:417
一名外地妇女在昆山开起“黑诊所”,谁料在替老乡接生时导致母婴双亡。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今年35岁的丁某是湖北宜昌人,在老家曾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别人合开门诊,主要从事妇产科诊疗。2003年,丁某跟随丈夫来到昆山打工,从2009年3月起便不顾执业证书早已被注销,开始在位于张浦镇某小区的家中坐堂问诊。为了在招揽生意的同时避免被抓,丁某专门在打工者集聚地张贴小广告,并积极发展湖北老乡病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丁某能当庭认罪,且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10.5万元的经济赔偿,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