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7上午,大丰法院少年法庭邀请了该市妇联的女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共同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案。在庭审中,特邀陪审员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感化,被告人痛哭流涕,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归正途,警醒了又一个失足少年。最后,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为达到审教结合的效果,尽管本案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刚刚年满十八周岁,但我院仍然决定适用“圆桌审判”的形式进行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和特邀陪审员到社区、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该被告人因为父母离异而导致成绩下滑、思想叛逆,加之14周岁时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经历,出狱后一直有悲观厌世的情绪,才导致了这次在KTV酗酒闹事、再次触犯刑法的后果。针对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法官和特邀陪审员多次到看守所找被告人谈心,鼓励其正确面对人生挫折,勇敢改正错误。在反复的教育感化下,被告人一改当初的狂妄自大,潸然泪下,当庭表示将改邪归正、认真改造,不辜负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父母的希望,出狱后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