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与公安派出所“庭所共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澄研 发布时间:2010-05-17 浏览次数:754
江阴法院以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强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业务交流和执法协作等各项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构建“庭所联调”机制。以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为阵地开展“庭所联调”共建活动,建立相应的联调管理网络和机制,法庭每季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讲活动,并组织法官到社区警务室开展复杂疑难纠纷的调解活动;派出所可将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法庭,同时发挥自身对社区居民熟悉优势,协助法庭开展送达、执行等活动。
二是建立矛盾排查机制。基层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汇总整理,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原因,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基层组织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拓宽执行工作思路,法庭与辖区内派出所建立执行联动快速通道,充分借助公安警务信息资源,利用治安网络优势帮助查找被执行人;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遇到抗阻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协助执行人员有效破解执行难。
四是加强业务沟通探讨。各法庭特别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和交流,就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研讨总结,逐步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指导文件,指导办案实践。同时,双方还就相邻关系、人身损害等常见纠纷的调处工作进行探讨,促进业务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