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法院民一庭全体人员、各市中院分管院领导、民事审判业务庭庭长,部分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

  公丕祥院长在重要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团结拼搏、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丕祥院长强调,面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民事审判工作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司法责任将更为重大。公丕祥院长要求,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地位不动摇,高度重视和统筹谋划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服务大局不动摇,建立健全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动摇,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国伟专委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2011年以来江苏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深刻分析了江苏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他指出,当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案多人少与案结事了的矛盾日趋加剧;司法能力还不能充分适应时代要求;基层民事司法方式亟待改进和加强。谢国伟专委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法院民事审判系统,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民事案件的审判管理,要切实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

  会议中,扬州中院、南京白下法院、东台法院时堰法庭就调解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南京中院、无锡中院、徐州中院三家法院汇报了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化审判工作情况;省法院相关部门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