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不成又盗窃 同犯二罪被判刑
作者:胡根平 发布时间:2010-05-14 浏览次数:471
昨日,徐州云龙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判处姜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院认为,姜某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愿,欲强行奸淫原某,遭其拒绝后主动中止,后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盗窃罪。姜某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昨日,徐州云龙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判处姜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该院认为,姜某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愿,欲强行奸淫原某,遭其拒绝后主动中止,后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盗窃罪。姜某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