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茸萌发言摘要:

  三十三年前,时逢被砸烂的公检法在废墟中重建。省法院人事部门,按照先看档案再征求意见的程序,从已经分配到各单位的军转干部中调人。我有幸被选择到省法院,开始了法官生涯。当初的省法院,仅有两幢落旧的小楼和几辆老掉牙的小车,办公条件和设备极其简陋,但老革命、老同志多。院领导中有老红军,庭长、审判员大都是四、五十年代参加革命的老同志,乐观豁达。在出差颠簸的长途汽车上,讲的都是抗日战争和地下党的历险故事。这批经历过战争生死考验和建国初期艰苦奋斗的前辈法官,尽管刚从文革劫难中恢复工作,但他们对党和国家的无比忠诚,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坚定信念,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司法事业的执着精神,无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教导着我,从零起步,走到今天。他们是青年法官人生的导师,真正的良师益友。

  如今,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方略推进法治环境的巨大变革;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造成社会各种矛盾冲突,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机遇和挑战随之而来,也到了各位青年法官应当担当和传承的时候。你们站在具有深厚底蕴的省法院平台上,周围有着一批精通专业的审判导师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足以成为你们奋发进取的基础和动力,应当倍加珍惜!

  青年法官是法院的新鲜血液,也是法院的未来与希望。你们都具有高学历和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乐于接受先进司法理念且思想活跃,对司法实践充满向往,跃跃欲试。然而,应当看到,法官是需要有社会阅历和审判经验的特殊职业。从法学院到法院过渡,时间可能不是很长。但到了审判一线,要当一名称职的法官既没有捷径,也不能速成。惟有紧跟法治时代发展步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更新自身的司法理念和法律知识。尤其要多读、精读法律专业书籍,从中汲取必要而充足的养分,重视各种知识的日积月累,开阔视野,才能全面提升政治、法律、人文等综合素养,才能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实际需要。

  多学习方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自己不同阶段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我一直在审判业务部门,民庭八年,行政庭二十五年,从书记员到庭长。三十岁时觉得很多方面都欠缺;四十岁左右,自我感觉就是专家了;到了五十多岁,才知道自己刚上路呢。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新事物、新法律、新难题层出不穷。过去的审判经验不可能解决今天所有的司法难题,审判工作时间长不等于业务水平就高。因此,终身学习应当是每一位敬业的新老法官共同的信念和坚持。更希望青年法官能够志存高远而脚踏实地。忌浮燥、戒轻狂,少走弯路,谦虚而不断进步。

  青年法官要多办案,做人民司法自觉的实践者。良好的司法能力只能建立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之上;娴熟的司法技能只能依靠不断的积累与探索而提升。即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要善于发现和吸取每一位导师和资深法官在庭审驾驭、裁判思维、适用法律、协调能力、文书制作等方方面面的“绝活”。每一步法定程序中的严谨或繁琐都是必经的磨练;每一回合议讨论中的集思广益都会有启迪与收获;每一篇法律文书的辩法析理都是厚积薄发的体现;每一宗疑难案件的审理裁判都是综合素质的检验。正如一首歌中的词“每一次发现,都是新感觉”。青年法官要做审判实践的有心人,时有所悟,才有所得。从而不断审视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努力成为法律智慧与审判实务兼备的人才。

  法官是荣誉与责任同在,风险与压力并存的职业。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各种灯红酒绿的诱惑,青年法官的理想、信念和职业操守面临着不可避免的考验。在纷扰与躁动的现实中,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信仰,保持清正廉洁的底线,这是必须的,也是不容易的。近年来,尽管反腐倡廉的警钟长鸣,但法官队伍中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例子并不鲜见。相信在座的青年法官,你们既然选择了法官这项崇高的职业,认同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价值观,应该也能做好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原则的思想准备。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更是法官的本钱。尤其是三、四十岁的青年法官,面临着赡养父母、养育子女、购房还贷、工作繁忙等多重压力,没有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是难以承受的。建议各位挤出点业余时间,做些体育锻炼。少进娱乐场,多上运动场。无论是打球、跑步、或是健身、瑜伽,争取每周出一、二场汗,肯定要比吃一、二次大餐好。这会使你们拿接力棒的手臂更加有力,奋进前行的脚步更加坚实,心智和体魄都更象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朝气和活力。你们一定能够继往开来,开创省法院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宋健发言摘要:

  今天,很高兴能有机会跟大家交流。作为一位青年法官导师,我特别想跟在场的青年法官、预备法官们谈以下三点想法:

  第一、未来80后以至90后的年轻法官们,最迫切需要重视培养和提升的首先不是裁判的能力,而是公德意识。我认为,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助人为乐,在判别是非上尽管会有些偏左,但不会出现大的失误。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思想更多地关注人的个性发展,转型期新的社会道德与信仰还未完全塑造起来,对年轻法官势必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审理相关的案件时,法官的公德意识将会左右案件结果的衡量标准,也将会成为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

  第二、未来的年轻法官要重视培养和提升司法的社会责任感。无论我们从事哪一个领域的审判,我们都要深刻意识到,司法裁判所肩负着的惩恶扬善、弘扬公平正义、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社会责任。裁判必须体现社会的主流价值判断――即人性的善良与光辉,公平与正义。如果我们时刻意识到司法的社会责任,哪怕是一件很小的案件,我们在落笔写下判词的时候,都会下笔如千斤,反复思考,小心而谨慎。

  第三,未来年轻法官要重视培养和提升司法能力。法学院只是完成了法学的基础教育,法学更多的是应用学科,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需要通过一个个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不断加以深化和提高。我们都熟知霍姆斯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这其中的过程,需要付出长期体力和精神的双重辛劳和心血,其甘苦只有长期亲历审判的法官们知晓。尽管如此,年轻法官们仍然需要努力和付出,尽快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成熟而优秀的法官,因为这是选择法官这个职业的需要,更是我们肩负的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不然我们很有可能会因为素质和能力等各种原因的不足,而作出一个让自己一生不安的裁判。因此,裁判中的不断努力学习与思考,以及对社会的高度关注,应当是每一位法官必不可少的自我要求。

  各位青年法官和预备法官,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但更多的是要靠个人的勤奋、努力和悟性,你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在座的各位导师,我们所需要思考的是,将这些年轻人领进门,我们的责任是什么,我们能教给他们什么,我们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帮助?

  最后,我想说的是,尽管我们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但我们依然要仰望星空,胸怀对法律的信仰!否则,一个没有理想支撑的职业生涯,是可以预见到的充满遗憾的人生!在此,希望与大家共勉!

  贾冰一发言摘要:

  2006年,我刑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省法院刑一庭工作至今已经六年多,在这六年来的成长道路上,我得到了很多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可以说没有这些关心与帮助,我不可能从一位懵懂的法学毕业生顺利的成长为一名青年法官。同样,如果没有这些关心与帮助,我也不可能很快独立地进入刑事审判的工作状态。尤其是当我往返于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之间时,是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让我收获到了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应有的理论视野和现实关怀。这不仅更加坚定了我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热爱,也激发了我“铁肩担道义”的神圣使命。

  我想,每一位青年法官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我这样的感受,既能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官的责任与压力,同时也会感恩于领导和同事们的诸多帮助与细心提点。因此,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旨在充分发挥优秀资深法官在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带教、示范和传承作用,无疑能够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青年法官,我非常感谢省法院能够给我们提供如此周到的成长服务,也非常迫切地期待能够在导师们的带领下,尽快地成长。

  为此,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将珍惜这个成长的机会,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继承和发扬前辈法官和导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通过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的实行,认真学习前辈法官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工作作风。将他们在长期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优良传统,继承并落实到我们的审判工作中去,用我们的责任和热情,把这一精神发扬光大。

  其次,我们要虚心向导师们学习娴熟的业务能力与丰富的审判经验。作为新生的我们,在未来的审判工作当中,定会勤学多问,及时总结,悉心钻研,提升我们自身审判工作能力,尽快提高自身水平。诚心、精心、细心、耐心将是我们学习态度;勤学、勤问、勤看、勤听会是我们的学习方法;无论是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司法调研、还是裁判文书制作、审判实务研究、涉讼矛盾化解等工作方法、技巧、经验都有待我们去向导师们虚心学习。

  第三,“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在导师的带动和帮助下,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司法之本,在导师们的教导下,我们会牢记公正之本,绝不枉法。在审判技巧与方式上,我们会在学习导师们丰富经验的同时,加强自身的修养与锻炼,学以致用,探索与积累相结合,力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积累丰富的审判经验,早日胜任审判工作。

  司继宾发言摘要:

  我于2009年8月进入省法院,经过一年基层法庭锻炼后被分配到审监二庭工作,并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圆满完成了预备法官的培训与实习。今天,有幸成为第一届省法院机关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培养对象,非常感谢院党组对我们青年法官的关心与培养。

  作为人民法院生力军的青年法官,承载社会责任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困惑和挑战。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实行,正是解决青年法官困惑与挑战、培养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之有效的举措。有经验的资深法官往往会很灵活地在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之间,在法意与民情之间进行某种平衡与妥协,智慧地将法律的规定和生活经验、社会常识有机地掺杂、揉和在一起,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而通过选聘资深法官担任青年法官导师,实行“一对一”的实时、跟案辅导,“手把手”的传帮带,正是构建一种传承审判经验,加快能力培养,提高司法水平的新型、科学的培养模式。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决心在培养期间着重做好以下四点:

  第一,强化理想,坚定信念。我们青年法官心中有着追求公平正义的满腔热血,投身司法实践首先应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秉承“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此来传承导师优良的职业品行操守,锤炼自身牢固的司法价值观和人生道德观。

  第二,加强学习,强化调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我们青年法官应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向书本学习理论知识,向导师学习业务技能,向社会学习生活经验,向群众学习生存阅历。通过学习,努力提高把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把握社情民意、法律精神的能力。多向导师取经,多向理论求索,勤思考、勤研究、勤探索、勤总结,力求克服机械执法,快速提升司法水平。重视调研理念的养成,这将促使我们的法律适用意识从单纯型或经验型办案转向对立法原意、法律精神、执法原则、国情社情的综合把握和从容运用。

  第三,勤于沟通,定期反馈。青年法官导师制采取“一对一”结对指导模式,通过指导庭审驾驭、检查办案质量、指导修改裁判文书、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将使资深法官、导师丰富的审判经验、技巧、方法得以薪火相传。当我们在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心生疑惑、定性不准时,应及时向导师求教、与导师沟通。定期向导师反馈阶段性学习体会及心得,以便导师及时掌握我们的学习、工作状态,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培养举措。同时,在向导师不断反馈和与导师反复沟通中,我们也必将会有效的承习导师优良的政治品质、职业理念、敬业精神、工作作风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第四,贵在传承,勇于创新。青年法官导师制的推行,将使资深法官、导师的庭审驾驭、调解、调研、文书制作等 “绝活”得到全面传承,必将极大地有利于司法经验和司法传统体系的健康发展。但我们也不能仅囿于“绝活”的传承,更应有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勇气,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突破自我,超越自我,做一个敢于担当的人,在继承和发扬中不断推动司法事业向前发展。这是青年法官成才的需要,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