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使用这笔款子时,并不知道自己在挪用公款。”被告人张某在法庭上如此说。今年刚25岁的家装设计师张某,已是公司经理,如今的他却因涉嫌挪用公款站在法院被告席上。日前,崇安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挪用公司5万余元资金的张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985,张某将某置业公司结给家装公司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42390元的转账支票,背书转账到其他单位提取现金后归自己个人使用;20099月中旬,将向公司借支的用于工程材料检测的款项人民币3000元挪归个人使用;200910月中旬,将水电安装公司支付给家装公司的水电、黄沙、水泥费用人民币6000元挪归其个人使用。

 

据了解,张某挪用的公款已经全部被其用于购买即开彩票,总是幻想中大奖,所以不断地买,越陷越深,最后窟窿越来越大。案发后家人帮其退出全部挪用款项。

 

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张启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归案后张启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张启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宣判后,张启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