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非诚无扰》的热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倾向于通过中介或者其他方式相识、恋爱,直至结婚。

 

周杭和小圆就是通过无锡的一家婚介认识的。交往了三个月后,男有情女有意,二人高高兴兴地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这本应是幸福生活的新开始,然后,此后事情的发展却急转直下。结婚证是领了,但小圆却还是一直住在父母家,既不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和周杭共同生活。

 

“既然领了证,就是合法的夫妻,当然应该一起生活”,于是,周杭跑到小圆家,表示想接小圆回家一起生活。但是,小圆和她父母则坚决反对。

 

问题出在哪呢?原来,从双方商量结婚到领完结婚证,周杭拿出了一万多元作为彩礼。小圆的父母表示,领证前双方谈好,周杭要出6万元彩礼的,现在只有周航将剩下的彩礼付出来,才会让女儿真正过门。

 

“听了她和她父母的表态,我一下子就懵了。难道我们之间的婚姻是以金钱为基础的吗?”心灰意冷的周杭于是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诉求小圆返还其之前已付的礼金和首饰。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力争诉前调解,积极与小圆取得联系,试图从感情的角度出发挽回这段婚姻。由于小圆坚决不愿意调解,双方的矛盾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了。(文中所系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虽然给付彩礼是民间的一种习俗,但彩礼的多少不应该是衡量感情的一个筹码,更不应该以此来作为婚姻存续的一个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