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阴法院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在审理的案件中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在庭审中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行政审判的特点,以促进行政审判的顺利进行。

 

一是试行庭审听审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听审,评议、座谈庭审效果以及行政机关执行的合法、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院依法审判的监督效果。

 

二是试行专家咨询制。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和座谈,听取专家客观、全面地分析专业问题,帮助法官在审理中拓宽思路,加深理解,作出公正裁判。

 

三是试行“三审合一”制。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交叉案件的“三审合一”新机制,通过知识产权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大要案通报制、庭前准备会和法律文书会签制度,使庭前准备充分,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确保庭审效果和案件质量。

 

四是推广人民陪审制。大部份行政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贯穿庭前交换证据、庭审过程和庭后宣判三个阶段,使陪审员充分了解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当事人诉讼目的,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

 

五是推行判后答疑制。在裁判结束后就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全面解答,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