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三原则、三联动、三注重妥善化解三类频发案件
作者:陈琪 发布时间:2010-05-13 浏览次数:264
针对基层执法环境的特殊性,铜山法院注重在创新中求发展,在摸索中求进步,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三类矛盾中总结出了“三原则”、“三联动”、“三注重”,有效解决了这三类基层常见矛盾。
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一是要坚持慎重裁判原则。建设施工合同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纷繁复杂,不仅要区分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还牵扯到对个人、施工队、挂靠的施工企业等签订主体资质的认定。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保证案件的裁判质量。二是听取专业人员意见原则。建设工程合同中所涉及的问题专业性较强,仅凭法官个人的素养很难准确裁断,对工程质量的认定、工程造价的核算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对其他细节法官要详细询问建筑专业人才,最后再形成内心确认。三是要坚持维护稳定原则。建设施工合同轻则影响建设工程质量,重则关系民生安全,因此,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处理不当将容易引发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处理案件中还要兼顾疏导各种不安定情绪,保证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在处理涉及房地产案件中一是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发现部分开发商存在恶意诈骗的行为,开发商将开发出的房产恶意一房二卖甚至多卖,之后再恶意躲债,法院在收集好各种证据后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追究部分开发商的刑事责任。二是加强与媒体的联动。法院在当地报纸版面设有专门的曝光台,对于开发商各种侵犯购房者权益的行为及时曝光,对开发商形成舆论压力,以此来督促开发商积极配合案件处理。三是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动。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后会形成书面的司法建议报送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政府、土管部门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防止相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劳动争议中一是注重调解,缩短办案时间。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标的额不大,调解的可能性极大,同时尽快结案可以使劳动者从诉累中解脱出来,真正维护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二是注重巡回审理。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地点设在单位所在地附近,这样既利于案件的审理,又在无形中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三是注重裁判的监督履行。在处理完劳动争议后,法院全程监督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