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出台考评办法提升三项重点工作能力
作者:金永南 陈超 发布时间:2010-05-13 浏览次数:275
通州法院以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导向,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出台《法官审判绩效考评办法》,着力提升干警三项重点工作的能力。
一是着力提升干警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办法规定,协助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党委政府肯定的,以及化解陈年信访、上访老案的,予以加分。结案数在全院排列前十名的以及审理案件调撤率达到规定比例的,予以加分。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的,或未能及时处置激化矛盾纠纷并引起后果的,则予以相应扣分。
二是着力提升干警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办法规定,业务部门的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积极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针对个案和类案积极撰写司法统计分析和司法建议,凡撰写的司法统计分析被上级法院录用的、撰写的司法建议成功发出的,均予以加分。
三是着力提升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能力。办法规定,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被改判的,以及案件进入再审被改判或原审裁判被撤销的,经院质委会认定为错案的,将予以扣分。因违法违纪办案被纪律处分的,该法官所有分值归零。
办法还明确考评结果是法官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以及所在庭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