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建立联系点发挥基层调解作用
作者:蒋新建 发布时间:2010-05-12 浏览次数:239
为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丰县华山法庭与所辖区域的基层综治部门、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建立双向互动工作联系,成立6个法律服务联系点,提高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消除了一些农民害怕打官司、害怕输官司的顾虑。二是要求法官转变审判工作理念,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法官们经常变换角色,既当好办案的审判员,又当好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员,传授根据农村基层组织、企业、学校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三是对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与驻地镇司法所调解员互相配合,先由调解员进行调解,然后审判员对司法所的调解方案及结果进行审查,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达到息诉止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