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自驾游纠纷案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11 浏览次数:451
近日,南京白下法院民三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因自驾游引起的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纠纷案件,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媒体与平面媒体的广泛关注和集中报道。
庭审中,众被告各持一词,均不愿赔偿。出租车主认为,其提供的车辆没有问题,曝胎翻车是车辆超载所致,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认为,其开车是义务为大家服务,在驾驶过程中也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某则认为其不是组织者,在自驾游活动中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单位认为,车辆早就转卖给出租人,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