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遭遇癌症子宫被切 丈夫欲离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5-11 浏览次数:481
小巷因不孕症住院治疗,不料诊断出“子宫内膜癌”,医院对其进行了子宫及卵巢切除手术。两年后,其丈夫向无锡南长法院起诉离婚。目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不准予离婚。
幸福如水的婚姻
小周与小巷于1995年登记结婚,两人系自由恋爱,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初,小日子过地相当甜蜜,小周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他将小巷照顾地无微不至。甚至常常困扰新婚夫妇的婆媳问题,小巷也从来没经历过。这时候的小巷幸福如水。
结婚9年未生育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巷的肚子一直没动静,婆婆开始急了,丈夫却反而不停地安慰她。2004年,小巷在丈夫的陪同下去某医院治疗不孕症。医院对其使用药物治疗,并进行诊刮术。两年之内,小巷多次接受了医院的此类治疗,然而仍然没有怀孕。
诊断:子宫内膜癌
2006年,小巷再次前往医院治疗,然而医生告诉她宫内膜有局部癌变现象,并在不久之后确诊为“子宫内膜癌”,需要立马做切除手术。这个晴天霹雳不仅将小巷吓蒙了,一直坚信她能治愈的丈夫更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全家讨论过后,还是支持小巷去做这个手术,觉得保住性命更重要。
接受子宫切除手术
2006年12月,小巷住院进行子宫及卵巢切除手术,期间丈夫小周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照顾她、鼓励她。小巷说:“那时候她对丈夫所做的事非常感动,以为丈夫会这么不离不弃地对她一辈子。”2007年6月,小巷病情好转,医生告诉她可以出院了。
遭受亲人冷眼相待
丈夫将她接回家后就上班了。期间,虽然婆婆每次都很准时地将饭端到床前,但态度已相当冷淡,基本上不跟她说话。小巷心知肚明,决定回娘家疗养。之后,小巷和丈夫也是聚少离多。
起诉医院治疗失误
回娘家后,小巷一直郁郁寡欢,有一次听一位医生朋友谈起,说这种癌变现象属于早期,可通过保守治疗逆转消失。听完这席话,小巷顿时很火,与家人商量后,决定起诉医院,要求损害赔偿。
丈夫起诉离婚
正当上述医疗纠纷在法院审理时,丈夫小周却向南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两人经常分居而处,感情已淡漠,无法继续相处。而小巷哭诉,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对方只是因为自己做了手术,无法生育而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最终,法院经综合分析后认为,双方感情未达到破裂的地步,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了解,以后就有和好的可能。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并结合小巷目前的身体情况,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