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注重”着力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建议
作者:宋鹏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次数:273
今年以来,淮阴法院在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把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作为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司法建议的重要性,服务大局。该院要求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要从提高执政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司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司法建议是法律规定人民法官的法律义务和职责,只有消除引发案件的症结问题,才能有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服务和谐社会大局。要求法官从办案中着眼大局,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及时有效地堵塞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漏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各种纠纷的发生。
二是注重司法建议的规范性,规范管理。该院在司法建议的地位作用,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行文格式及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并确立了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法院司法建议除向行政机关发送外,还将抄送被建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政府法制、纪检监察部门,力争使每一件司法建议制作得规范有序。
三是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提高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该院要求法官注重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时效性;强调针对性,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做到一事一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提高指导性,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注意调查研究,力争使每一件司法建议都收到实效。
四是注重司法建议的实效性,抓好督查。该院成立督查组,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梳理清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逐件督促落实。建立司法建议的回访和意见反馈制度,不断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和带动接受司法建议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治理工作,扩大和巩固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