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便民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作者:潘亚伟 卢凤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次数:268
近年来,江阴法院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江阴法院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和意识,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在立案环节中,畅通“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立案释明制,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利用休息日到当事人的住所进行开庭和调解,对有可能引发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上门服务,多做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更是急当事人所急,想方设法查找执行线索,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树立全员信访意识,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涉诉信访。为此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做到逐案登记、专人填报、件件答复;对不能及时答复和处理的,多做思想工作,按照“院长接待日制度”,确定接访时间和接访院长,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信访难问题。对涉诉上访、信访督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做到耐心说服,依法处理,件件报告,尽力解决当事人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普法教育实效。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重大刑事案件,在第一时间内主动、及时地将案件具体情况上报给区有关领导和上级法院,全力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在具体审判工作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地单位人员旁听庭审,既强化了外部监督,又扩大了庭审教育的效果。此外,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审判法官深入企业、学校、社居委,解惑答疑,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挖掘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律宣传的社会效果。